民國107年 第3梯次 會計事務─人工記帳乙級 學科

第64題

依國際會計準則編製現金流量表時,要求哪幾個項目應單獨揭露?

題目

依國際會計準則編製現金流量表時,要求哪幾個項目應單獨揭露?

  1. (1) 銷貨收現數
  2. (2) 股利收付數
  3. (3) 所得稅費用
  4. (4) 利息收付數

官方答案

(2) 股利收付數、(3) 所得稅費用、(4) 利息收付數

解析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IAS 7)規定,利息之收現與付現、股利之收現與付現,均應各自單獨揭露,因其與營業活動之關聯及分析用途不同;所得稅之付現數亦須與其他現金流量分開揭露。銷貨收現數只是營業活動現金流入的一部分,準則未要求單獨列示,無論採直接法或間接法均只需表達營業活動現金流量淨額。故選項2、3、4正確,選項1非屬應單獨揭露項目。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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