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會計事務─人工記帳丙級 學科

第54題

商業會計用來記載財務性質之交易及事項的主體為

題目

商業會計用來記載財務性質之交易及事項的主體為

  1. (1) 合夥人
  2. (2) 投資者
  3. (3) 資本主
  4. (4) 企業

官方答案

(4) 企業

解析

依商業會計法之規定,商業會計以「商業」(即企業)為記載交易及事項的主體,此即會計上的「會計個體(經濟個體)」假設。企業與資本主、合夥人、投資者在會計上應予劃分,業主的私人收支不得混入企業帳內。因此記帳主體為企業,而非出資的自然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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