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會計事務─人工記帳丙級 學科
第13題
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之商業,主辦會計人員故意毀損、滅失、塗改貯存體之會計資料,致使財 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題目
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之商業,主辦會計人員故意毀損、滅失、塗改貯存體之會計資料,致使財 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 (1)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 (2)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3)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 (4)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官方答案
(1)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解析
依商業會計法對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之商業所設之罰則,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故意毀損、滅失、塗改貯存體之會計資料,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結果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此與以不實事項填製憑證、記入帳冊及故意使帳證滅失毀損的刑度相同,均為五年以下、六十萬元以下罰金,故選項 2、3、4 的三年或三十萬、十五萬元均非本條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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