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1梯次 會計事務─資訊乙級 學科

第3題

台中公司於去年6 月購入美南公司公開上市無表決權之特別股的30 % 作為採用權益法投 資,今年度美南公司淨利$ 800 , 000,發放特別股現金股利$ 300…

題目

台中公司於去年6 月購入美南公司公開上市無表決權之特別股的30 % 作為採用權益法投 資,今年度美南公司淨利$ 800 , 000,發放特別股現金股利$ 300 , 000,則台中公司今年度對 該投資應認列之收益為

  1. (1) $ 240 , 000
  2. (2) $ 330 , 000
  3. (3) $ 90 , 000
  4. (4) $ 150 , 000

官方答案

(3) $ 90 , 000

解析

投資於無表決權之特別股,縱使持股達30%,因特別股通常無表決權,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不具重大影響力,依權益法適用條件(須具重大影響力,通常以持股20%~50%表決權股份為推定)不得採權益法,應改採成本法(或公允價值衡量)。採成本法時,投資收益認列為實際收到之現金股利:300,000×30%=90,000。選項1(240,000)誤套用權益法(800,000×30%);選項2(330,000)重複認列淨利與股利;選項4(150,000)無會計依據。故答案為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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