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會計事務─資訊乙級 學科
第10題
下列有關股票投資之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下列有關股票投資之敘述何者正確
- (1) 持股比例在20 % 以上,具有重大影響力者,其評價方法應採成本法
- (2) 持股比例在50 % 以上,具有控制權者應採權益法,並編合併報表
- (3) 聯合控制下應採用比例合併法
- (4) 持有特別股40 % 之權益者,應採權益法評價
官方答案
(2) 持股比例在50 % 以上,具有控制權者應採權益法,並編合併報表
解析
持股達50%以上即具控制能力,長期股權投資應採權益法評價,期末並應編製合併報表,才能表達集團整體的財務狀況與經營成果。持股20%以上、具有重大影響力者同樣採權益法,並非成本法。特別股通常無表決權,即使持有40%,亦不因而取得重大影響力,不得採權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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