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會計事務─資訊乙級 學科
第18題
下列有關應付公司債之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下列有關應付公司債之敘述,何者錯誤
- (1) 任何種類公司均可發行公司債
- (2) 購買公司債之債權人對公司之資產有優先請求權
- (3) 債券利息可節省發行公司所得稅負擔
- (4) 公司債利息是營業外費用
官方答案
(1) 任何種類公司均可發行公司債
解析
依公司法規定,僅股份有限公司得募集公司債,獨資、合夥及無限公司並無發行公司債之資格,因此「任何種類公司均可發行」的說法錯誤,本題應選 1。公司債債權人為外部債權人,對公司資產的受償順位優先於股東剩餘權益,故第2項敘述正確。公司債利息屬營業外費用,可列為費用自課稅所得中減除,具有降低所得稅負擔的節稅效果,第3、4項亦正確。判斷此題的關鍵,在於先確認公司債發行主體資格,再核對債權人受償順位與利息的財務報表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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