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會計事務─資訊乙級 學科
第77題
代表商業之負責人、經理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 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題目
代表商業之負責人、經理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 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 (1) 不設置應備之會計帳簿目錄
- (2) 不編製報表
- (3) 不按時記帳
- (4) 不取得原始憑證或給予他人憑證
官方答案
(2) 不編製報表、(3) 不按時記帳、(4) 不取得原始憑證或給予他人憑證
民國106年 第1梯次 會計事務─資訊乙級 學科
第77題
代表商業之負責人、經理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 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2) 不編製報表、(3) 不按時記帳、(4) 不取得原始憑證或給予他人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