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會計事務─資訊乙級 學科
第36題
加速折舊法之使用
題目
加速折舊法之使用
- (1) 使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初期之折舊費用較高
- (2) 符合資產衡量原則
- (3) 每年計算之折舊費用逐年提高
- (4) 目的在加速重置資產
官方答案
(1) 使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初期之折舊費用較高
解析
加速折舊法(如倍數餘額遞減法、年數合計法)在資產使用初期提列較高的折舊費用,之後逐年降低,使成本在前期較快回收,以反映資產早期效能較高、後期維修成本上升的特性。折舊費用是逐年遞減而非逐年提高;加速折舊也不是為了加速資產重置,而是分攤成本的方法選擇。此作法屬成本分攤,並非資產衡量原則的應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