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會計事務─資訊乙級 學科

第66題

合夥企業創立時,合夥人如以商品投資,應

題目

合夥企業創立時,合夥人如以商品投資,應

  1. (1) 借記進貨項目
  2. (2) 借記銷貨成本項目
  3. (3) 借記存貨項目
  4. (4) 貸記合夥人資本

官方答案

(3) 借記存貨項目、(4) 貸記合夥人資本

解析

合夥人投入商品時,企業取得存貨資產,同時該合夥人的權益增加,故應借記存貨(資產增加)、貸記合夥人資本(權益增加),金額以投入商品於創立日的公允價值衡量。不可借記進貨或銷貨成本,因為企業尚未向外購入該商品,也尚未出售,若記入進貨或銷貨成本將虛增費用、扭曲本期損益,也使資本科目漏記。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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