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會計事務─資訊乙級 學科
第3題
甲廠商,居間替A 機關首長收取承包廠商乙交付之回扣賄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甲廠商,居間替A 機關首長收取承包廠商乙交付之回扣賄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 甲之行為可能構成收受贓物罪
- (2) 視本案中是否有公務員違背職務而論
- (3) 甲之行為為貪污治罪條例所稱之共犯
- (4) 甲單純幫忙轉收,並沒有抽傭行為,無罪
官方答案
(3) 甲之行為為貪污治罪條例所稱之共犯
解析
依貪污治罪條例第3條,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實行犯罪者,以共犯論。甲明知該款項為承包廠商交付予機關首長之回扣賄款,仍居間代為收取,與公務員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應成立收受賄賂罪之共同正犯(至少為幫助犯),不因未抽佣而免責。收受贓物罪係指收受他人財產犯罪所得之贓物,與此情形不同;是否違背職務僅影響罪名與刑度,不影響甲成立共犯。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