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會計事務─資訊乙級 學科
第19題
對於脊柱或頸部受傷患者,下列何者非為適當處理原則?
題目
對於脊柱或頸部受傷患者,下列何者非為適當處理原則?
- (1) 如無合用的器材,需2 人作徒手搬運
- (2) 不輕易移動傷患
- (3) 速請醫師
- (4) 向急救中心聯絡
官方答案
(1) 如無合用的器材,需2 人作徒手搬運
解析
疑似脊柱或頸部受傷者,首要原則是「不輕易移動傷患」,並速請醫師、聯絡急救中心,等待專業救護人員以頸圈、長背板固定後送醫。若現場確有危險必須搬運且無合適器材,應由三至四人以上同步平抬,使頭、頸、軀幹保持一直線,避免脊髓二次傷害。僅由二人徒手搬運極易造成彎折與位移,故非適當處理原則。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