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會計事務─資訊丙級 學科
第46題
某工廠汙水處理專責人員,曾參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之行為,但事後發現該行為依法應負刑 事責任,因而感到後悔與不安,希望能有機會改過自新。請問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
題目
某工廠汙水處理專責人員,曾參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之行為,但事後發現該行為依法應負刑 事責任,因而感到後悔與不安,希望能有機會改過自新。請問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該 員要如何才能獲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1) 證明從事違法行為是因為擔心工作不保
- (2) 向主管機關揭露或司法機關自白或自首,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
- (3) 在違法行為被查獲前即已經離職, 不再同流合汙
- (4) 在違法行為被查獲前即能拒絕繼續參與該違法行為
官方答案
(2) 向主管機關揭露或司法機關自白或自首,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
解析
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違法行為人向主管機關揭露或向司法機關自白、自首,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選項1工作不保非法定減免事由;3、4離職或拒絕參與非法定自首揭發機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