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會計事務─資訊丙級 學科

第74題

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者,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 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最高可處

題目

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者,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 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最高可處

  1. (1) 七年
  2. (2) 五年
  3. (3) 一年
  4. (4)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官方答案

(2) 五年

解析

依商業會計法相關規定,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結果者,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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