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堆高機操作單一級 學科
第15題
A 受僱於公司擔任會計,因自己的財務陷入危機,多次將公司帳款轉入妻兒戶頭,是觸犯了刑法上 之何種罪刑?
題目
A 受僱於公司擔任會計,因自己的財務陷入危機,多次將公司帳款轉入妻兒戶頭,是觸犯了刑法上 之何種罪刑?
- (1) 侵占罪
- (2) 洩漏工商秘密罪
- (3) 偽造文書罪
- (4) 詐欺罪
官方答案
(1) 侵占罪
解析
依刑法第336條第2項「業務侵占罪」:對於業務上持有他人之物,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之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會計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款項轉入妻兒帳戶,符合「業務上持有他人之物」與「意圖不法所有並侵占」構成要件。選項2洩漏秘密罪需涉及工商秘密,選項3偽造文書罪需有變造文書行為,選項4詐欺罪需有欺騙行為致人陷錯,均非核心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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