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2梯次 堆高機操作單一級 學科

第51題

職業安全衛生法中所稱之雇主為

題目

職業安全衛生法中所稱之雇主為

  1. (1) 管理員
  2. (2) 事業主或事業經營負責人
  3. (3) 領班
  4. (4) 課長

官方答案

(2) 事業主或事業經營負責人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的用詞定義,雇主指事業主或事業之經營負責人,負有提供安全衛生設備、實施管理與教育訓練等義務。管理員、領班、課長通常是受僱的主管或工作者,並非法律上的雇主;除非其代表事業主經營事業。因此本題答案為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