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堆高機操作單一級 學科
第19題
任職於某公司的程式設計工程師,因職務所編寫之電腦程式,如果沒有特別以契約約定,則該電腦 程式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下列何者?
題目
任職於某公司的程式設計工程師,因職務所編寫之電腦程式,如果沒有特別以契約約定,則該電腦 程式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下列何者?
- (1) 公司
- (2) 公司與編寫程式之工程師共有
- (3) 公司全體股東共有
- (4) 編寫程式之工程師
官方答案
(1) 公司
解析
依著作權法第11條規定,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如無契約特別約定由雇用人為著作人,其著作財產權仍歸雇用人享有。本題程式設計工程師受僱於公司、因職務編寫電腦程式,且未以契約另為約定,故該程式之著作財產權歸屬公司,工程師僅為著作人而非財產權人。選項2、3主張共有並無法律依據;選項4須雙方以契約約定財產權歸工程師才可能,與題意不符。因此正確答案為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