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延期考區 堆高機操作單一級 學科
第10題
任職於某公司的程式設計工程師,因職務所編寫之電腦程式,如果沒有特別以契約約定,則該電腦 程式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下列何者?
題目
任職於某公司的程式設計工程師,因職務所編寫之電腦程式,如果沒有特別以契約約定,則該電腦 程式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下列何者?
- (1) 編寫程式之工程師
- (2) 公司全體股東共有
- (3) 公司
- (4) 公司與編寫程式之工程師共有
官方答案
(3) 公司
解析
依著作權法第11條規定,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若契約沒有特別約定,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也就是公司享有;著作人格權則歸實際創作的工程師。公司因此可以行使重製、公開傳輸等著作財產權。公司全體股東共有,或公司與工程師共有的說法,都不符合法定歸屬。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