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延期考區 堆高機操作單一級 學科

第10題

任職於某公司的程式設計工程師,因職務所編寫之電腦程式,如果沒有特別以契約約定,則該電腦 程式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下列何者?

題目

任職於某公司的程式設計工程師,因職務所編寫之電腦程式,如果沒有特別以契約約定,則該電腦 程式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下列何者?

  1. (1) 編寫程式之工程師
  2. (2) 公司全體股東共有
  3. (3) 公司
  4. (4) 公司與編寫程式之工程師共有

官方答案

(3) 公司

解析

依著作權法第11條規定,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若契約沒有特別約定,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也就是公司享有;著作人格權則歸實際創作的工程師。公司因此可以行使重製、公開傳輸等著作財產權。公司全體股東共有,或公司與工程師共有的說法,都不符合法定歸屬。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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