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托育人員單一級 學科
第77題
小明於隨地亂丟垃圾之現場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 拒絕提供,將受何處分?
題目
小明於隨地亂丟垃圾之現場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 拒絕提供,將受何處分?
- (1) 勸導改善
- (2)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 (3) 接受環境講習
- (4) 移送警察局
官方答案
(2)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解析
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執行稽查人員於現場要求民眾提示身分證明以供確認時,民眾若無故拒絕、規避或妨礙,主管機關得處新臺幣6百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選項2)。此規定在於確保稽查程序得以進行、釐清違規行為人責任。選項1勸導改善通常適用於可補正之輕微違規;選項3環境講習多針對特定屢犯或法規明文情形;選項4移送警察局則非本項拒證行為之直接處分。小明隨地亂丟垃圾本身另有罰鍰,但題目所問為「拒絕提示身分」之處分,故應答6百至3千元罰鍰。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