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托育人員單一級 學科
第59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 (1) 經常遲到早退者
- (2)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1 年以上者
- (3)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 (4) 非連續曠工但一個月內累計達3 日以上者
官方答案
(3)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 12 條第 1 款、第 3 款,勞工對雇主實施暴力或脅迫、嚴重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選項 1 遲到早退屬勞動契約遲延給付,需經警告始得終止;選項 2 判刑 6 月以下緩刑非絕對終止事由;選項 4 曠工 3 日屬第 2 款「曠工三日」,但仍須經預告或符合第 12 條其他款始得不預告終止,非直接事由。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