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托育人員單一級 學科
第42題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孕婦不得從事下列哪些有害胎兒發育之行為? A.吸菸;B.嚼 檳榔;C.酗酒;D.吸毒。
題目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孕婦不得從事下列哪些有害胎兒發育之行為? A.吸菸;B.嚼 檳榔;C.酗酒;D.吸毒。
- (1) ABD
- (2) ABC
- (3) ABCD
- (4) ACD
官方答案
(3) ABCD
解析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規定,孕婦不得從事吸菸、酗酒、嚼檳榔、吸毒等有害胎兒發育的行為。菸品中的尼古丁與一氧化碳會影響胎盤血流;酒精可能造成胎兒酒精症候群;檳榔中的檳榔鹼與添加物亦有健康風險;毒品則可能導致早產、胎兒體重不足及新生兒戒斷症狀。四項皆屬法律明文禁止的有害行為,故選ABCD。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