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通信技術(電信線路)甲級 學科
第22題
應光纜分歧或直通接績之需,需選定適當之電桿作為接續點,下列何項原則有誤?
題目
應光纜分歧或直通接績之需,需選定適當之電桿作為接續點,下列何項原則有誤?
- (1) 離開橋樑壩頭之電桿15 公尺以上
- (2) 距離十字路口15 公尺以上之電桿
- (3) 鄰近電桿交角小於45 度者
- (4) 靠近用戶端引進點之電桿
官方答案
(3) 鄰近電桿交角小於45 度者
解析
接續點選定以施工安全、張力平衡及餘長收容為考量:離開橋樑兩端與十字路口15公尺以上,可避免振動、交通衝擊及妨礙視線;靠近用戶引進點者便於分歧供線,三者均屬正確原則。惟電桿兩側光纜交角小於45度,代表兩方向纜線走向過於接近,接續匣與餘長佈設空間受限,分歧後支撐固定不易、張力不易平衡,故不宜選為接續點,本項敘述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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