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通信技術(電信線路)乙級 學科

第14題

客觀上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之行為,主觀上有賄賂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行為之意思, 即所謂?

題目

客觀上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之行為,主觀上有賄賂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行為之意思, 即所謂?

  1. (1) 圖利罪
  2. (2) 背信罪
  3. (3) 違背職務行賄罪
  4. (4)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官方答案

(4)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解析

行賄公務員依貪污治罪條例區分「違背職務」與「不違背職務」兩種類型。本題行為人客觀上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主觀上係為使公務員作成不違背職務之行為,故成立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圖利罪處罰公務員圖自己或他人不法利益;背信罪則是為他人處理事務而違背任務,均與本題構成要件不同。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