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通信技術(電信線路)乙級 學科
第21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 (1) 請求補充或更正
- (2) 查詢或請求閱覽
- (3)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4)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官方答案
(4)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賦予當事人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刪除等權利,但限於自己的個人資料。請求刪除他人資料,涉及第三人個資,並非本條權利。其餘三項均為第3條明定之當事人權利。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