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通信技術(電信線路)乙級 學科

第13題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多少小時?

題目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多少小時?

  1. (1) 15
  2. (2) 10
  3. (3) 12
  4. (4) 11

官方答案

(3) 12

解析

勞動基準法第32條規定,雇主有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之必要時,其延長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且一個月延長工時原則上不得超過46小時。因此每日總工時上限為12小時。10小時與11小時均低於法定上限12小時,並非本題所問的上限;15小時則已超過12小時,屬違法。作答時應注意「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併計算,不能只算加班時數。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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