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通信技術(電信線路)丙級 學科

第78題

依新修公布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下簡稱本法)規定,公職人員甲與其關係人下列何種行為 不違反本法?

題目

依新修公布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下簡稱本法)規定,公職人員甲與其關係人下列何種行為 不違反本法?

  1. (1) 關係人丁經政府採購法公告程序取得甲服務機關之年度採購標案
  2. (2) 配偶乙以請託關說之方式,請求甲之服務機關通過其名下農地變更使用申請案
  3. (3) 甲要求受其監督之機關聘用兒子乙
  4. (4) 甲承辦案件時,明知有利益衝突之情事,但因自認為人公正,故不自行迴避

官方答案

(1) 關係人丁經政府採購法公告程序取得甲服務機關之年度採購標案

解析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其服務機關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等具有對價之交易,但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之採購屬例外。選項1是經公告程序得標,不違反本法;請託關說、要求機關聘用兒子,以及明知利益衝突卻不自行迴避,均屬本法禁止或應迴避之行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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