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通信技術(電信線路)丙級 學科
第31題
下列何者之工資日數得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題目
下列何者之工資日數得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 (1) 發生計算事由之當日前6 個月
- (2) 職災醫療期間
- (3) 放無薪假期間
- (4) 請事假期間
官方答案
(1) 發生計算事由之當日前6 個月
解析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規定,平均工資指事由發生當日前6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總日數。但職災醫療期間、無薪假期間、事假期間(未領工資之日)之工資日數不予列入。故「發生計算事由之當日前6個月」為法定計算基準期間,其內合於領薪之日數得列入;選項2、3、4均屬法定排除不列入之日數,故答案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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