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車輛塗裝乙級 學科
第24題
實施有噪音作業特殊健康檢查應
題目
實施有噪音作業特殊健康檢查應
- (1) 三年
- (2) 一年
- (3) 二年
- (4) 六個月實施一次
官方答案
(2) 一年
解析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 27 條,從事有噪音作業之勞工,雇主應每年實施一次特殊健康檢查(含純音聽力測試),並保存紀錄 10 年。三年、二年、六個月均不符合法定頻率。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民國106年 第1梯次 車輛塗裝乙級 學科
第24題
實施有噪音作業特殊健康檢查應
(2) 一年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 27 條,從事有噪音作業之勞工,雇主應每年實施一次特殊健康檢查(含純音聽力測試),並保存紀錄 10 年。三年、二年、六個月均不符合法定頻率。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