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車輛塗裝乙級 學科

第11題

某鷹架公司承包芉功營造廠之大樓新建工程之外牆施工架組裝部分,施工時發生鷹架公司 所僱勞工墜落死亡職業災害,請問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下列對於職業災害之補償責任敘述…

題目

某鷹架公司承包芉功營造廠之大樓新建工程之外牆施工架組裝部分,施工時發生鷹架公司 所僱勞工墜落死亡職業災害,請問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下列對於職業災害之補償責任敘述 何者正確?

  1. (1) 應看是誰有過失時才需負責
  2. (2) 應全由營造廠負責
  3. (3) 由縣市政府負全責
  4. (4) 應由營造廠與鷹架公司連帶負責

官方答案

(4) 應由營造廠與鷹架公司連帶負責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職業災害補償的規定,事業單位以其事業招人承攬時,若有再承攬,原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就各該承攬部分所使用勞工的職業災害補償,應負連帶責任。本題營造廠將外牆施工架組裝交付鷹架公司承攬,鷹架公司所僱勞工發生墜落死亡,營造廠與鷹架公司即應連帶負補償責任。連帶責任不以有過失為前提,屬無過失補償性質,所以「有過失才負責」不成立;也不會全部由營造廠或縣市政府單獨承擔。雇主並應同時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做好墜落防止措施。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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