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車輛塗裝乙級 學科
第28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 (1) 經常遲到早退者
- (2)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 (3)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1 年以上者
- (4) 非連續曠工但1 個月內累計達3 日以上者
官方答案
(2)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勞工對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經常遲到早退須依工作規則且情節重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但經諭知緩刑或准予易科罰金者,不得終止;曠工須繼續曠工3日,或1個月內曠工累計達6日,均與選項所述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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