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1梯次 用電設備檢驗乙級 學科
第69題
用電場所負責人應督同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對所經管之用電設備檢驗期限為何?
題目
用電場所負責人應督同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對所經管之用電設備檢驗期限為何?
- (1) 每三個月至少檢驗一次
- (2) 每六個月至少停電檢驗一次
- (3) 每六個月至少檢驗一次
- (4) 每年至少停電檢驗一次
官方答案
(3) 每六個月至少檢驗一次、(4) 每年至少停電檢驗一次
解析
依《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用電場所負責人應督同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對所經管之用電設備每六個月至少檢驗一次,並每年至少停電檢驗一次。平時每半年做一次活電巡視與一般檢查;每年則須安排停電,進行絕緣電阻測定、接地電阻測定、接點鎖緊及保護電驛動作試驗等細部項目。故選3、4。選項1的「每三個月」不是本條規定的一般期限;選項2則把每年一次的停電檢驗誤寫成每六個月一次。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