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3梯次 用電設備檢驗乙級 學科
第76題
用電場所負責人應督同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對所經管之用電設備檢驗期限為何?
題目
用電場所負責人應督同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對所經管之用電設備檢驗期限為何?
- (1) 每六個月至少檢驗一次
- (2) 每年至少停電檢驗一次
- (3) 每三個月至少檢驗一次
- (4) 每六個月至少停電檢驗一次
官方答案
(1) 每六個月至少檢驗一次、(2) 每年至少停電檢驗一次
解析
依「用電場所安全規則」規定,用電場所負責人應督同其所設置之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對經管之用電設備及其線路,每六個月至少檢驗一次(選項1正確),並應每年至少實施停電檢驗一次(選項2正確)。故一般檢驗頻率為每半年(6個月)一次,而非每三個月(選項3錯誤);停電檢驗為每年一次,而非每六個月(選項4錯誤)。本題測驗用電場所定期檢驗之法定週期,須區分一般檢驗(半年)與停電檢驗(每年)兩種頻率,切勿混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