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用電設備檢驗乙級 學科

第68題

裝有電力設備之工廠、礦場、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及受電電壓屬高壓以上之用電場所,為 維護與電業供電設備分界點以內一般及緊急電力設備之用電安全,依法可由下列那些人員…

題目

裝有電力設備之工廠、礦場、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及受電電壓屬高壓以上之用電場所,為 維護與電業供電設備分界點以內一般及緊急電力設備之用電安全,依法可由下列那些人員 或團體負責?

  1. (1) 原製造廠家
  2. (2) 電器承裝業
  3. (3) 專任電氣技術人員
  4. (4)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官方答案

(3) 專任電氣技術人員、(4)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解析

電業法規定,裝有電力設備之工廠、礦場、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高壓以上用電場所,應置專任電氣技術人員或委託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負責分界點以內一般及緊急電力設備之用電安全。原製造廠家與電器承裝業並非本法所定負責維護之主體,故選3、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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