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用電設備檢驗乙級 學科
第68題
裝有電力設備之工廠、礦場、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及受電電壓屬高壓以上之用電場所,為 維護與電業供電設備分界點以內一般及緊急電力設備之用電安全,依法可由下列那些人員…
題目
裝有電力設備之工廠、礦場、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及受電電壓屬高壓以上之用電場所,為 維護與電業供電設備分界點以內一般及緊急電力設備之用電安全,依法可由下列那些人員 或團體負責?
- (1) 原製造廠家
- (2) 電器承裝業
- (3) 專任電氣技術人員
- (4)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官方答案
(3) 專任電氣技術人員、(4)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解析
電業法規定,裝有電力設備之工廠、礦場、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高壓以上用電場所,應置專任電氣技術人員或委託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負責分界點以內一般及緊急電力設備之用電安全。原製造廠家與電器承裝業並非本法所定負責維護之主體,故選3、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