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1梯次 用電設備檢驗乙級 學科
第25題
如果發現有同事,利用公司的財產做私人的事,我們應該要
題目
如果發現有同事,利用公司的財產做私人的事,我們應該要
- (1) 不關我的事,我只要管好自己便可以
- (2) 應該立即勸阻,告知他這是不對的行為
- (3) 未經查證或勸阻立即向主管報告
- (4) 應該告訴其他同事,讓大家來共同糾正與斥責他
官方答案
(2) 應該立即勸阻,告知他這是不對的行為
解析
發現同事利用公司財產做私事,應先以善意、具體的方式立即勸阻,並告知未經公司同意使用公司財產可能違反工作規則,甚至涉及侵占或背信等責任,也會損害公司及其他同仁權益。若勸阻無效或情節重大,再依公司程序向主管報告。選項1消極不處理;選項3未經查證或勸阻就報告,程序過於急躁;選項4向其他同事散布,易形成公審且無助解決問題,故以2最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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