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用電設備檢驗乙級 學科

第74題

用電場所負責人應督同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對所經管之用電設備檢驗期限為何?

題目

用電場所負責人應督同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對所經管之用電設備檢驗期限為何?

  1. (1) 每六個月至少檢驗一次
  2. (2) 每六個月至少停電檢驗一次
  3. (3) 每三個月至少檢驗一次
  4. (4) 每年至少停電檢驗一次

官方答案

(1) 每六個月至少檢驗一次、(4) 每年至少停電檢驗一次

解析

依「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用電場所負責人應督同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對所經管之用電設備每六個月至少檢驗一次,並每年至少停電檢驗一次,以維持絕緣、接地及保護裝置功能,及早發現劣化。選項2的「每六個月停電檢驗一次」及選項3的「每三個月檢驗一次」均與規定週期不符,故選1、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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