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1梯次 用電設備檢驗乙級 學科

第75題

檢驗維護業有哪些情形,地方主管機關應視其情節輕重,通知限期改善並回報改善情形?

題目

檢驗維護業有哪些情形,地方主管機關應視其情節輕重,通知限期改善並回報改善情形?

  1. (1) 未依規定檢驗期限維護
  2. (2) 檢驗維護業負責人,具有各級電氣技術人員資格者,得自任為專任技術人員
  3. (3) 發生電氣事故時,除不可抗力外,未能於二小時內派專任技術人員到場處理
  4. (4) 未備置法定工具設備

官方答案

(1) 未依規定檢驗期限維護、(3) 發生電氣事故時,除不可抗力外,未能於二小時內派專任技術人員到場處理、(4) 未備置法定工具設備

解析

依《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地方主管機關對檢驗維護業如有未依規定檢驗期限辦理維護(選項1)、發生電氣事故除不可抗力外未能於二小時內派專任技術人員到場處理(選項3)、或未備置法定工具設備(選項4)等情事,應視情節輕重通知限期改善並回報。選項2為法規允許之事項(負責人具各級電氣技術人員資格得自任專任技術人員),屬合法而非違規,故不列入限期改善情形。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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