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用電設備檢驗乙級 學科

第25題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 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題目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 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1. (1) 衛生講習
  2. (2) 環境講習
  3. (3)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4. (4) 消防講習

官方答案

(2) 環境講習

解析

環境教育法規定,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所定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環境講習。其目的在透過環境教育課程,強化違規者之環境保護觀念與守法意識,避免再次違規。衛生講習、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消防講習,分別屬於衛生、交通與消防法規領域,與違反環保義務無關,故選環境講習。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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