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用電設備檢驗乙級 學科

第62題

檢驗維護業有哪些情形,地方主管機關應視其情節輕重,通知限期改善並回報改善情形?

題目

檢驗維護業有哪些情形,地方主管機關應視其情節輕重,通知限期改善並回報改善情形?

  1. (1) 未備置法定工具設備
  2. (2) 未依規定檢驗期限維護
  3. (3) 檢驗維護業負責人,具有各級電氣技術人員資格者,得自任為專任技術人員
  4. (4) 發生電氣事故時,除不可抗力外,未能於二小時內派專任技術人員到場處理

官方答案

(1) 未備置法定工具設備、(2) 未依規定檢驗期限維護、(4) 發生電氣事故時,除不可抗力外,未能於二小時內派專任技術人員到場處理

解析

依《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業者未備置法定工具設備(1)、未依規定檢驗期限維護(2)、發生電氣事故未於二小時內派專任技術人員到場處理(4,不可抗力除外)均屬違規,主管機關得視情節通知限期改善。選項 3 為負責人具資格得自任專任技術人員之合法規定,非違規情形。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