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用電設備檢驗乙級 學科
第62題
檢驗維護業有哪些情形,地方主管機關應視其情節輕重,通知限期改善並回報改善情形?
題目
檢驗維護業有哪些情形,地方主管機關應視其情節輕重,通知限期改善並回報改善情形?
- (1) 未備置法定工具設備
- (2) 未依規定檢驗期限維護
- (3) 檢驗維護業負責人,具有各級電氣技術人員資格者,得自任為專任技術人員
- (4) 發生電氣事故時,除不可抗力外,未能於二小時內派專任技術人員到場處理
官方答案
(1) 未備置法定工具設備、(2) 未依規定檢驗期限維護、(4) 發生電氣事故時,除不可抗力外,未能於二小時內派專任技術人員到場處理
解析
依《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業者未備置法定工具設備(1)、未依規定檢驗期限維護(2)、發生電氣事故未於二小時內派專任技術人員到場處理(4,不可抗力除外)均屬違規,主管機關得視情節通知限期改善。選項 3 為負責人具資格得自任專任技術人員之合法規定,非違規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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