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1梯次 用電設備檢驗丙級 學科
第34題
受雇人於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或設計,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屬於下列何者?
題目
受雇人於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或設計,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屬於下列何者?
- (1) 雇用人
- (2) 雇用人與受雇人共有
- (3) 受雇人
- (4) 雇用人所指定之自然人或法人
官方答案
(1) 雇用人
解析
依專利法第7條第1項規定,受雇人於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或設計,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屬於雇用人,但契約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立法理由是職務上的創作通常運用了雇主提供的資源、設備與經驗,成果自應歸屬雇主。若創作與職務無關(非職務上之創作),權利才歸受雇人。選項2「共有」、選項3「受雇人」、選項4「雇用人所指定之人」,都不是法律預設的歸屬方式,只有在雙方另行訂約時才可能出現,故本題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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