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用電設備檢驗丙級 學科

第50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1. (1) 經常遲到早退者
  2. (2)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3. (3) 非連續曠工但1 個月內累計達3 日以上者
  4. (4)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1 年以上者

官方答案

(2)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勞工對於雇主、雇主家屬或代理人實施暴行或為重大侮辱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選項2『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即屬之。另同條規定曠工須1個月內達6日(非3日)方構成;又被判刑確定但諭知緩刑者,依第12條第1項第1款不適用,故選項3、4均不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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