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用電設備檢驗丙級 學科
第2題
低壓電表如採用分樓分處集中裝置,以每處所裝電表數不得低於多少只為宜?
題目
低壓電表如採用分樓分處集中裝置,以每處所裝電表數不得低於多少只為宜?
- (1) 24
- (2) 12
- (3) 6
- (4) 20
官方答案
(3) 6
解析
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低壓電表採用分樓分處集中裝置時,每處所裝電表數不宜低於6只,才能發揮集中裝表、方便抄表與維護的效益。6只是規定的最低建議數量,12、20、24雖均高於6,但並非題意所指的下限值。此規定著眼於電表集中設置的經濟性與管理便利性,故選6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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