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用電設備檢驗丙級 學科

第42題

依台電營業規章之規定,廢止用電之用電場所申請重新用電,應辦理何種性質之用電申請?

題目

依台電營業規章之規定,廢止用電之用電場所申請重新用電,應辦理何種性質之用電申請?

  1. (1) 復電
  2. (2) 併戶
  3. (3) 增設
  4. (4) 新設

官方答案

(4) 新設

解析

依台電營業規章,用電場所辦理廢止用電後,原供電契約已終止,若要重新用電,應依新設用電程序申請,重新檢附資料並裝表供電。復電通常適用於暫停用電後申請恢復;併戶是合併用電戶,增設則是增加用電容量,均不等於廢止後重新用電。故選新設。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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