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變電設備裝修乙級 學科

第17題

下列何者可以做為著作權之標的?

題目

下列何者可以做為著作權之標的?

  1. (1) 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新聞稿
  2. (2) 藝術作品
  3. (3) 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
  4. (4) 法律與命令

官方答案

(2) 藝術作品

解析

著作權法第9條明定不得為著作權標的者,包括: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新聞稿具公文性質,不受保護);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單純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等。選項1、3、4均屬法定排除事項。唯選項2藝術作品為人類精神作用之創作,具原創性,屬著作權法保護之標的,故正確答案為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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