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變電設備裝修乙級 學科

第29題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下列何者屬不定期契約?

題目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下列何者屬不定期契約?

  1. (1) 季節性的工作
  2. (2) 臨時性或短期性的工作
  3. (3) 特定性的工作
  4. (4) 有繼續性的工作

官方答案

(4) 有繼續性的工作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9條規定,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與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等工作,得為定期契約;而「有繼續性之工作」應訂立不定期契約。所謂繼續性工作,指工作性質非短期、季節或特定可完成,而係事業常態存續所需。因此,有繼續性的工作屬不定期契約(選項4)。選項1季節性工作、選項2臨時性或短期性工作、選項3特定性工作,均依該條明文得訂為定期契約,非不定期契約。此區分影響資遣、終止契約與資歷保障等勞工權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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