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2梯次 輸電地下電纜裝修乙級 學科
第17題
下列使用重製行為,何者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
題目
下列使用重製行為,何者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
- (1) 以分享網址的方式轉貼資訊分享於BBS
- (2) 將講師的授課內容錄音分贈友人
- (3) 將著作權人之作品及資訊,下載供自己使用
- (4) 直接轉貼高普考考古題在FACEBOOK
官方答案
(2) 將講師的授課內容錄音分贈友人
解析
「合理使用」係《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容許在特定情形下的重製利用。將講師授課內容錄音並分贈友人,已屬對他人著作之重製且對外公開散布,超出個人合理範圍,侵害著作財產權。選項1以分享網址連結方式轉貼,未重製內容;選項3下載供自己使用多屬個人合理使用;選項4考古題原則上不受著作權保護或屬合理引用,尚不構成超出合理使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