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2梯次 輸電架空線路裝修乙級 學科
第69題
依照電業法第54 條的規定,原設有供電線路之土地所有人或占有人,因需變更其土地之使用 時,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依照電業法第54 條的規定,原設有供電線路之土地所有人或占有人,因需變更其土地之使用 時,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 (1) 可以申請遷移線路
- (2) 供電線路無論是否妨礙土地使用,所需工料費概由申請人負擔
- (3) 電業審查屬實予以遷移
- (4) 申請遷移應以書面開具理由向電業提出
官方答案
(1) 可以申請遷移線路、(3) 電業審查屬實予以遷移、(4) 申請遷移應以書面開具理由向電業提出
解析
依電業法第54條,原設有供電線路之土地所有人或占有人,因變更土地之使用,得申請遷移線路(選項1正確);但該線路為供電所必要且無妨礙其使用者,電業得拒絕。電業受理後審查屬實即應予遷移(選項3正確),且申請應以書面開具理由向電業提出(選項4正確)。關於工料費,法規明定「除經電業證明該線路之設計或施工有瑕疵者外,由申請人負擔」,故並非一概由申請人負擔,選項2之「概由」表述忽略瑕疵例外,故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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