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延期考區 輸電架空線路裝修乙級 學科

第46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1.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2) 請求補充或更正
  3. (3)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4. (4)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官方答案

(4)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明定,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得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等權利,且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這些權利都以「自己的」個人資料為對象。選項4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已超出當事人對自身個資的權利範圍,並非該條所列之權利,故為本題答案;其餘三項均為條文明定之當事人權利。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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