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機電整合乙級 學科
第16題
受主管機關委託代辦汽機車檢驗之汽車修護廠負責人甲君以每輛車新臺幣伍仟元代價,出 具不實檢驗報告,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題目
受主管機關委託代辦汽機車檢驗之汽車修護廠負責人甲君以每輛車新臺幣伍仟元代價,出 具不實檢驗報告,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 (1) 甲出具不實檢驗報告,是違背職務之行為
- (2) 甲受託行使公權力為刑法上之公務員
- (3) 甲無公務員身分,出具不實報告之行為應論處偽變造文書罪責
- (4) 甲之行為已經觸犯貪污治罪條例
官方答案
(3) 甲無公務員身分,出具不實報告之行為應論處偽變造文書罪責
解析
汽車修護廠受主管機關委託代辦檢驗,屬受託行使公權力,依刑法第10條第2項第2款為刑法上之公務員;其收受每輛5000元代價而出具不實報告,屬對於職務上行為收賄並違背職務,應依貪污治罪條例處罰。因此「甲無公務員身分、僅論偽變造文書」的敘述不正確,其餘三項均屬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