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機電整合乙級 學科
第52題
下列何者應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題目
下列何者應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 (1) 與公司往來客戶資料庫之個人資料
- (2) 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活動目的,而將其個人照片或電話,於社群網站F A C E B O O K 分享予其他友人等利用行為
- (3) 將家人或朋友的電話號碼抄寫整理成電話本或輸入至手機通訊錄
- (4) 自然人基於保障其自身或居家權益之個人或家庭活動目的,而公布大樓或宿舍監視錄影器中涉及個人資料畫面之行為
官方答案
(1) 與公司往來客戶資料庫之個人資料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對象為公務機關及非公務機關於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公司客戶資料庫屬非公務機關基於商業活動持有之個人資料,應受本法規範。反之,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或家庭活動目的(如社群分享、手機通訊錄、居家監視畫面公布)之利用,依法享有除外適用,不適用本法。故僅選項1適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