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機電整合乙級 學科
第32題
下列何者非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之「蒐集」?
題目
下列何者非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之「蒐集」?
- (1) 人資單位請新進員工填寫員工資料卡
- (2) 會計單位為了發給員工薪資而向人資單位索取員工的帳戶資料
- (3) 在路上隨機請路人填寫問卷,並留下個人資料
- (4) 在網路上搜尋知名學者的學、經歷
官方答案
(2) 會計單位為了發給員工薪資而向人資單位索取員工的帳戶資料
解析
個資法第2條第3款定義「蒐集」為以任何方式取得個人資料,實務上特指直接向當事人取得。選項2中會計單位為發薪向人資索取員工帳戶資料,該資料早已由人資(同一事業單位)向員工蒐集完成,會計取得屬內部「處理(內部傳遞)」或「利用」,並非向當事人重新蒐集,故非所稱蒐集。其餘:選項1由HR請員工填寫、選項3路上請路人填問卷,均係直接向當事人取得,屬蒐集;選項4於網路搜尋學者學經歷,係自公開來源取得個資,亦構成蒐集。故選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