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1梯次 機電整合乙級 學科

第47題

依107 年6 月13 日修訂公布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下簡稱本法)規定,公職人員甲與其關 係人下列何種行為不違反本法?

題目

依107 年6 月13 日修訂公布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下簡稱本法)規定,公職人員甲與其關 係人下列何種行為不違反本法?

  1. (1) 甲要求受其監督之機關聘用兒子乙
  2. (2) 關係人丁經政府採購法公告程序取得甲服務機關之年度採購標案
  3. (3) 甲承辦案件時,明知有利益衝突之情事,但因自認為人公正,故不自行迴避
  4. (4) 配偶乙以請託關說之方式,請求甲之服務機關通過其名下農地變更使用申請案

官方答案

(2) 關係人丁經政府採購法公告程序取得甲服務機關之年度採購標案

解析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其服務機關進行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原則上受限制;但經政府採購法公告程序辦理的採購屬例外允許,所以丁依公告程序得標並不違法。甲要求受其監督的機關聘用兒子乙,屬利益輸送;甲明知有利益衝突卻不自行迴避,違反自行迴避義務;配偶以請託關說方式推動農地變更案,也屬本法禁止的行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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